李來希先生的錯不在於批評王婉諭女士與否,王女士是一位立法委員、一位公眾人物,可受政治上的公評,這是無庸置疑的。然而,李來希先生的言論之中的確有不當之處。當一個無辜的孩子殘忍受害,我們應該做的是反省、補救,避免這種事再度發生;為我們的下一代創造一個完善、健全的社會,而不是將這件事當成政治手段。不在他人的傷口上灑鹽,這是一種普世價值,並無關乎政治。
有些價值觀是必然凌駕於政治之上的,這是我一直以來堅持的信念。
或許有人認為我是國民黨的鷹派,為何要抨擊自己人?但我要說的是羅廷瑋首先是一個受過良好道德教育的人,再來才是一名政治人物。國民黨正值士氣不振且支持率低迷的當下,我們應該致力於落實我們的政見,而不是揭對手的個人傷疤,來達到政治目的。將道德教育落實到學校與社會,同時提昇國人的道德觀念,給我們孩子更無憂無慮的環境,這才是我們從小燈泡事件中,應該獲得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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