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 」所定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申請事項補貼對象及資格條件:4/20(星期一)起開放申請
具 #中華民國國籍 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 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得申請生活補貼:
1️⃣須由 #職業工會 參加 #勞工保險 。
2️⃣須109年3月31日 已經參加勞工保險,且勞工依本辦法申請補貼時仍 #在保中 。
3️⃣須109年3月之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24,000 元(含)以下。
4️⃣須107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 新臺幣408,000 元。
5️⃣不符合交通部、文化部等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6️⃣補貼金額 #經審核通過後 ,每人每月補助一萬元,一次發給三個月,共計三萬元。
7️⃣符合第一點申請資格條件者,須經由所屬職業工會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
8️⃣已領勞保退休金 但有加保職災保險者,也可申請此項補助。
1️⃣須由 #職業工會 參加 #勞工保險 。
2️⃣須109年3月31日 已經參加勞工保險,且勞工依本辦法申請補貼時仍 #在保中 。
3️⃣須109年3月之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24,000 元(含)以下。
4️⃣須107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 新臺幣408,000 元。
5️⃣不符合交通部、文化部等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6️⃣補貼金額 #經審核通過後 ,每人每月補助一萬元,一次發給三個月,共計三萬元。
7️⃣符合第一點申請資格條件者,須經由所屬職業工會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
8️⃣已領勞保退休金 但有加保職災保險者,也可申請此項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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